关于规范南宁学院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行为的通知

时间:2021-06-30作者: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技〔20201 号)、《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现就规范学校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作如下规定。

一、建立学校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制度

学校大力支持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发明创造,同时根据“教技〔2020〕1 号文”要求开展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积极建立学校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制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申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需先填写《南宁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附件1),教职工交至产学研处进行申请审批,学生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进行申请审批。与学校联合开发软件并申请软件著作权的,需在系统开发完成日期前3-6个月至产学研处办理联合开发协议。申请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再严格按照《南宁学院专利申请流程》(附件2)、《南宁学院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附件3)开展后续申请工作。凡在正式申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之前,未填写《南宁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未被批准同意的,学校不予认可,也不予奖励和计算科研工作量。

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开遴选出五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办理学校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工作,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办理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时,可结合自身实际从遴选出的五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任选一个。五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4(排序不分先后)。

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南宁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

         2.南宁学院专利申请流程

         3.南宁学院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4.南宁学院知识产权代理库名单及收费标准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1年6月30

 

(联系人:黄韵潼,联系电话:59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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