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09作者: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于2022年4月15日起至6月5日截止,主要包括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5大类。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鼓励本地文艺团体和个人申报,确保宣传动员全域覆盖。要提前谋划,及早布局,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抓住重点,凸显特色

要认真研究 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项目,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方向、资助计划、资助类别,统筹好各地项目选题、项目设计、项目申报,努力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良好申报态势,凸显本地文化特色的精品项目。

三、打破边界,整合资源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内容宽泛、覆盖面广、面向全社会,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好区域优势,打破个人、文艺院团、院校边界,整合优质资源,做好项目规划,力争实现多申报、多立项、多资助的目标。

项目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内容请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进行查询下载。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姚锦金,电话:5900850。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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