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5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门:

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南宁学院科研管理条例(试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20年立项的项目已到期结题,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7月立项培育的社会服务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7。

二、结题条件

项目申请人按项目申报书的研究计划完成预期任务,确保项目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且项目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通过结题验收:

项目组围绕项目的专门问题走进地方、企业、行业、产业考察调研不少于5次,主召开的研讨会不少于4次;撰写完成2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技术方案),每份字数不少于3000字;在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每年不少于2次。

(二)项目组产生的成果被企业、行业应用并产生一定效益,有企业行业的应用证明。

(三)以项目申请人为负责人而再获得横向项目立项,学校将予以0.5万元/项的追加经费资助。

(四)在研究期间,围绕项目研究内容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1次;或者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2次;或者乡镇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3次。

(五)研究成果获得乡镇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得乡镇级领导批示。

(六)其他符合学校要求和地方需求的成果,需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于 202195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原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结题支撑材料、经费本原件、归档文件目录等材料(所有材料一式1份)交至产学研处(行政楼235)审核。

)为方便管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并按照附件1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结题材料清单的摆放顺序装订同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产学研处邮箱nnxyky@163.com,文件请以“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题材料”命名所有材料交由科研秘书或者部门联系人统一收集上报产学研处,不接收个人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有成员变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等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4《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调整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

(二)原则上不能无故延期,确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5《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但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6《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申请实施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对到期不提交结题申请且不对项目作相关说明的,产学研处将对该项目进行警告、终止或撤项处理,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所有材料严格按照附件提供的最新版本(格式)进行整理、排版、编写,如用旧版或者其他版本将无效。

 

附件:1.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结题材料清单

     2.归档文件目录

     3.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结题报告书

     4.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调整申请表

     5.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6.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

     7.南宁学院社会服务培育项目应结题一览表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1725

(联系人:姚锦金,联系电话:59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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