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26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学术管理,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我校于2013年9月份成立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系列工作,完成了任期内任务。依据《南宁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南院〔2016〕30 号)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校学术委员会第二届换届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暂定17人左右,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各单位根据候选人条件民主推荐,二级学院限推2人(至少1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其他部门限推1人,若本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不推荐。

三、候选人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除正常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能有时间和意愿参与学术议事;

(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民主推荐人选,于2021年3月1日17:00前将附件《南宁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产学研处邮箱nnxyky@163.com。

 

附件:南宁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1年2月26

 

(联系人:李仁焕,联系电话:59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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