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学术管理,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我校于2013年9月份成立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系列工作,完成了任期内任务。依据《南宁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南院〔2016〕30 号)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校学术委员会第二届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暂定17人左右,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各单位根据候选人条件民主推荐,二级学院限推2人(至少1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其他部门限推1人,若本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不推荐。
三、候选人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除正常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能有时间和意愿参与学术议事;
(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民主推荐人选,于2021年3月1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南宁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产学研处邮箱nnxyky@163.com。
附件:南宁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1年2月26日
(联系人:李仁焕,联系电话:590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