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宁市科技局的通知,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规〔2020〕2号)和《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17〕11号)的要求,开展填报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报告期:
截至2021年7月31日仍在实施期内的项目,报告期为项目合同开始日期至2021年7月31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报告内容:
项目合同目标和任务的实施与完成情况以及科技经费使用情况。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附件1《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的填报说明并填写该表,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于2021年8月13日前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行政楼235,电子版(含佐证材料附件)送到产学研处邮箱:nnxyky@163.com,由产学研处审查、盖学校公章统一报送南宁市科技局相应科室,个人不能直接上报市科技局。
附件:1.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南宁学院历年获得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立项统计表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姚锦金,联系电话:59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