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较多非正规出版社编辑(俗称论文中介)通过不明途径获取到学校教师信息,并通过电话、QQ、微信等多种途径,向学校教师推销论文代投代发、论文“润色”、论文“翻译”、论文代修代写等行骗服务,并向学校教师收取高额版面费、审稿费、服务费等。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温馨提醒如下:
一、学校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二、教师请勿轻信虚假宣传,谨记论文撰写和投稿初衷,认真甄别,谨防上当受骗,一定要从正式渠道了解和查询期刊及论文投稿途径。因轻信论文中介的诈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教师自行承担。
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以上不良行为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及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视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严肃处理。
南宁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6月17日